首页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