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