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第二十一条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征订、销售或面向社会公众发送。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