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30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2001年1月11日公布的《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