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调 查

第二十二条

申诉受理机构的调查人员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一)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三)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技术材料; (四)查阅、复制有关文件等。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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