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受 理

第十条

用户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人是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诉人; (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已经向被申诉人投诉且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其未在15日内答复。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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