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配套制度,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和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等。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