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委员会)应当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制度,审议资产配置政策,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配置政策的调整方案,评估相关经营活动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委员会)应当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制度,审议资产配置政策,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配置政策的调整方案,评估相关经营活动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