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委员会)应当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制度,审议资产配置政策,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配置政策的调整方案,评估相关经营活动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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