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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