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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