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录:1.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2.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3.业余无线电台呼号说明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录:1.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2.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3.业余无线电台呼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