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

第十六条

禁止涂改、仿制、伪造、倒卖、出租或者出借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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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