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第十六条禁止涂改、仿制、伪造、倒卖、出租或者出借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