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面向基层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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