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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