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法治工作机构对起草机构提交的送审稿及相关材料,应当及时审查。对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程序的,或者未完整提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材料的,退回起草机构重新履行程序或者补充相关材料。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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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