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起草机构可以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单位参加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的起草工作,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单位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