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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