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应当采用统一的技术路线。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牵头,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主要电力企业等参与,组建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安全可控。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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