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三章 运营服务第十九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运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报告履行情况。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