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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西安市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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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

调整西安市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

国烟人〔2018〕82号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调整的请示》(陕烟人〔2018〕1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88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5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户县烟草专卖局、西安市烟草公司户县分公司,设立西安市鄠邑区烟草专卖局(副处级)、西安市烟草公司鄠邑分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烟草专卖局与西安市烟草公司鄠邑分公司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和卷烟营销工作。

三、西安市高陵区烟草专卖局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四、西安市鄠邑区烟草专卖局和西安市高陵区烟草专卖局干部职务按撤县设区后的机构名称相应改任,干部级别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新设机构所需人员从系统内调剂解决,不得从系统外调入。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批复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制定机关
烟草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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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西安市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全文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