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发展与促进
第九条
鼓励通过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为地形气候复杂地区、自然保护区等无地面通信网络信号覆盖区域,以及地面通信网络弱覆盖区域和易中断区域、海岛海域等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
- 制定机关
- 国家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发展与促进
鼓励通过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为地形气候复杂地区、自然保护区等无地面通信网络信号覆盖区域,以及地面通信网络弱覆盖区域和易中断区域、海岛海域等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