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设备设施与服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控义务,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
- 制定机关
- 国家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设备设施与服务管理
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控义务,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