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应用服务要求第八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快推进本省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工作,提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制证率、激活率和数据合规率等。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