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制定本省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运行服务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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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