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管理、应用服务、系统运行与安全、监督评价等相关活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