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三章 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第十九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系统运行应急处置,确保系统运行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恢复系统运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