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建立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建立定期系统网络安全巡检制度,每年开展第三方网络安全评估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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