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省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的运行维护,采用安全可靠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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