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要求,确保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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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