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应用服务要求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数据核查机制,定期检查电子证照数据,确保证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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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