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定密授权第七条授权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本机关定密权限内对承担涉密科研管理任务的机关、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除此之外,不得作出定密授权。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