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定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接受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