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保密要点和知悉范围可以单独或者同时进行变更。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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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