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知悉范围包括允许知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要点的机关、单位或者相关工作人员。
一般情况下,知悉范围不应当包括境外组织、机构、人员,境外驻华组织、机构或者外资企业等。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知悉范围包括允许知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要点的机关、单位或者相关工作人员。
一般情况下,知悉范围不应当包括境外组织、机构、人员,境外驻华组织、机构或者外资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