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保密要点包括:
(一)暂时不宜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方案和指南等;
(二)涉密项目研制目标、路线、过程,关键技术原理、诀窍、参数、成分、工艺,设计图纸、试验记录、制造说明、样品模型,专用软件、设备、装置、设施、实验室,情报来源和科研经费预算等;
(三)敏感领域资源、物种、物品、数据和信息等;
(四)民用技术应用于国防、军事、国家安全和治安等;
(五)国家间有特别约定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