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确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应当依据科学技术秘密事项范围进行。科学技术秘密事项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但属于《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机关、单位确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应当依据科学技术秘密事项范围进行。科学技术秘密事项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但属于《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