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

第二十八条

各商业银行之间应当加强合作,相互征询集团客户的资信时,应当按商业原则依法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查询协助。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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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