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条第二章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第十条经考核合格的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担任其他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不再参加考核。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