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五十九条

第九章 监督与评估

第五十九条

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的监督评估系统,实现监督评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各类监督检查数据及时汇入,全程留痕,共享利用,可查询、可申诉、可追溯,为重点专项及其项目管理和监督评估提供支撑。

制定机关
中国工程院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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