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监督与评估

第五十八条

对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其他科技活动,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中国工程院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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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五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