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

第四十五条

加强重点专项的保密制度建设,完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对涉及科技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的重点专项项目及其成果,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管理,分级分类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制定机关
中国工程院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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