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三十八条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两类。
(一)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为通过综合绩效评价;
(二)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按不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处理;
(三)提供的综合绩效评价文件、资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或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或不配合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按不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处理。
- 制定机关
- 中国工程院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