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工程院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为国选题、为国立项、为国攻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工程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和能够引领未来工程建设发展的关键核心科学问题,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制定机关
中国工程院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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