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
第二十六条
专业机构应制定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报中国工程院审核。依照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采用网络评审、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评估等方式开展评审。
- 制定机关
- 中国工程院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
专业机构应制定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报中国工程院审核。依照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采用网络评审、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评估等方式开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