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由中国工程院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的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工程院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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