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十五条
总体专家组组长对指南编制工作负总责,各领域专家组组长对本领域的指南编制工作负总责,主持协调本领域组的日常工作;专家组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原则,依照组长的协调安排开展工作。
- 制定机关
- 中国工程院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机构设置
总体专家组组长对指南编制工作负总责,各领域专家组组长对本领域的指南编制工作负总责,主持协调本领域组的日常工作;专家组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原则,依照组长的协调安排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