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批准的账户收支范围、账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使用境外外汇账户,不得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汇账户。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