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相关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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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