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 “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 的方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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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