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 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 ) ,负责国防科学技术奖的管理。 国防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委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负责。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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